媒體征婚、中介征婚對老百姓來說,都已經習以為常了,算不上什么新鮮事,可嵩明單身男子范先生昨日卻使出“怪招”,花了200元錢在一堵長約10米的墻壁上,請廣告公司為自己量身訂做了一則獨特的征婚啟事。
官南大道和廣福路交叉路口旁一座工廠的外墻,引得過往行人紛紛駐足觀看。開車的減了油門,騎單車的停了下來,為的就是一睹路邊一段約10米長、2米高的墻壁上,大紅色超大字體的征婚啟事:“嵩明36歲,身高1.68米,體重60公斤,帶一女,尋一位能和我同甘共苦,能給我女兒母愛30歲內有緣女士為伴”,最后還在墻壁上留下了自己的聯系電話。
昨日中午撥通范先生的電話時,他正在昆明忙著生意,他不好意思地說,前妻已經離開自己3年多了,一個人照顧剛上小學4年級的女兒,感覺很吃力,而且自己的生意也很忙。一次和朋友聊天時,他突發奇想,現在墻體廣告很便宜,而且很醒目,且持續時間也很長,“我印象中中介刊登征婚啟事,給人的感覺很假,登報紙廣告好象也很麻煩,所以我就想到找戶外廣告公司,在墻上給我登一則征婚啟示”。
范先生立即和廣告公司聯系。據了解,該征婚廣告的發布者是昆明一家不愿透露名稱的戶外廣告公司,這家公司的楊先生說,受托在街頭墻壁上刊登征婚墻體廣告,他們也是頭一回。“一開始我們也不想接這個廣告,因為從來沒遇到過這種事,但看到他很憨厚,也被他的誠懇打動了,所以就以200元半年的低價,幫他在那堵墻上登了。那堵墻有19平方米。”楊先生不愿對是否在工商部門做廣告發布登記做正面回答。據廣告公司人員介紹,一般二環以內的墻體廣告價格是每平方米20元。
到昨天為止,范先生還未接到征婚的電話詢問,不過他認為“就算沒有也沒關系,這事畢竟挺好玩的”。
各方說法
廣告界:這個廣告很有創意
另一家廣告公司的負責人姚總表示:“我從事廣告12年還是頭一回聽說這種事。這個想法很另類,也很有創意,但受眾怎么看還不知道。所以征婚廣告效果如何還不好預測。”
姚總認為,由于征婚人群的心態和社會價值觀的影響,許多新招、怪招也隨之出現。雖然《廣告法》中沒有相關條款明確禁止此類廣告,但還是要考慮市民的接受能力。
婚介:追問墻體征婚詳情
婚介所的肖女士一直不停地追問記者,“看的人多不多?都寫了些什么內容?有沒有人聯系他?……”看得出來,她對這樣一則獨特的征婚廣告很感興趣,而且興趣的焦點在這種征婚廣告形式,是不是會給她們的生意帶來一些啟發。
緣福祥婚介服務中心的榮女士說,雖然從事婚介工作多年,但還真是很難理解范先生找廣告公司在墻壁上打廣告征婚的這種行為。她說,大多數征婚者選擇刊登征婚廣告,都是通過婚介中心或媒體來發布征婚信息。她擔心這種低價位的廣告會起不到預期的征婚效果。
工商:我國法規對此沒有限制
昆明市工商局廣告處王處長聽了這個新鮮事,顯得很有興致,他說,廣告的形式多種多樣,目前國內法規還沒有對這種現象進行限制,只要發布的內容不違法,真實、不虛假,再加上到轄區工商所做登記就可以。
針對范先生的情況,王處長認為,范先生所委托的廣告公司應該要去做登記。“不過,這類廣告對人的廣告觀念還是會有所挑戰的。但如果這類廣告做多了,受觀念的影響,是不是會對城市形象有些不好的影響?會不會對昆明市創建文明城市帶來不和諧因素?都值得研究。” |